南阳三十中2024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导语 南阳第三十中学校2024年秋期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发布,具体招生范围、招生程序见正文。

  南阳三十中2024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学区范围

  1、百里奚路以西-外贸仓库铁路,光武西路以南,十二里河以东,麒麟路以北。

  2、十二里河以东,军工路以北,北京路以西,麒麟路以南。

  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4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中心城区 2023 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初中7月28日—3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小学8月1日-4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2)网上报名办法: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南阳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网上报名专题”,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初中部:8月1-2日

  (2)具体办法:

  ①初中部:初中提交材料,有所在就读的小学六年级班主任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提交材料具体时间,由就读的小学收集材料后,交到区的主管教育局。

  ②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由一名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出生医学证明、学生防疫接种证明。(初中不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生防疫接种证明)

  2.符合在中心城区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如果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请家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备案合同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网签合同、契税完税发票、入住后的水电气等生活票据。

  ②无房屋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交购买房屋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票据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

  ③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交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的付款票据。

  ④父母无房产,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祖孙三代同户口本、房产证和房管局出具的学生父母无房证明。

  ⑤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温馨提示:自备结实档案袋一个,装相关证件资料,袋子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详细住址,父母联系电话以及档案袋内所装材料目录。报名时孩子不需要到现场。)

  学校资料审查

  初中部:8月3-13日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主管部门审核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均衡生源。(8月16日—8月24日)

  公示新生名单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我校小学部于8月28日公示录取学生名单。中学部8月27日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招生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Zm7cAQWGHUqf4EZ_u7oE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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