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初中部2024年招生公告
导语 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初中部2024年秋期初一新生招生公告发布,具体招生安排见正文。
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初中部2024年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白河以东,新区大道以南,茶庵乡、红泥湾镇界以西(示范区辖区),月季大道以北。
二、招生原则
(1)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严格落实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规定。
(2)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做到招生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3)招生信息化
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利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管理工作,实行招生信息化。
三、招生对象
1、学区内常住户口,2024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房产在片区内的中心城区户口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3、学区内2024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提交材料
(一)正常提交流程:
1、提交时间:7月31日上午8:30到8月2日下午6:30
2、提交地点:到原毕业小学提交材料,材料接收联系人为原毕业小学班主任。
3、具体办法:
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到毕业小学提交材料,由毕业小学将学生档案按学区整理汇总后统一转交到相关初中。
4、资料要求:
学生类型一:学区内常住户口,2024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需提交:户口本原件
学生类型二:房产在片区内的中心城区户口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需提交:户口本原件+片区内房产证原件
学生类型三:学区内2024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不在中心城区)
需提交:户口本原件+片区内房产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片区内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证件要求:
户口本原件:
①学生类型一和类型二要求中心城区户口;
②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①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②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正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不动产发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
③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学校继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工作,初中3年内同一套住房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者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需张贴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表》,点击可直接下载2024档案袋粘贴单.doc
(二)其他特殊情况需到我校提交资料流程
1、集中提交时间:8月2日下午15:30-19:30;
2、提交地点: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初中部一号楼1楼。
五、审查与审核
(一)学校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8月3日—13日
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
(二)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4日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均衡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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