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阳市第十七小学校招生公告
导语 南阳市第十七小学中光校区于2024年秋期与永安路第十七小学完全融合,原中光校区学区范围内一年级新生报到按照第十七小学招生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2024南阳市第十七小学校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1.红庙路以北,中州大道以南,工业路以西,三里河以东;
2.中州大道以南,工业路以东,七一路以北,广场南街向南至梅溪河以西。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备注: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工作,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2.符合在十七小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网上报名
1.时间:8月1日—4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办法: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南阳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网上报名专题”,按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要求: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四、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8月10日——12日
2.具体办法:由一名监护人持身份证到十七小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②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③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④计划免疫证、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②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⑤计划免疫证及复印件。
要求:所有资料原件装入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写清居委会、家庭详细地址(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户)、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附补充说明:
①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正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②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劳务合同必须为一年以上,并且需提供一年以上工资流水。
五、学校资料审查(8月13日——15日):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家长提交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对比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补报和资格审查。
六、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8月24日): 区教育主管部门按学校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班额控制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生源均衡。
七、公示通知(8月25日——28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在学校内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八、学校咨询电话:6319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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