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2024年招生公告

导语 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 2024年秋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已发布,具体招生学区范围见正文。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印发的《2024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秋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信臣路以南,车站北路以西,百里奚路以东,张衡路以北。

  二、招生对象:

  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在本校学区内居住,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8月1日-4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2)办法: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南阳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按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8月10-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提交地点:一号楼二楼201

  (3)具体办法:由一名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出生医学证明、学生防疫接种证明(小豆苗入学查验报告)。

  如果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请家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备案合同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网签合同、契税完税发票、入住后的水电气等生活票据。

  ②无房屋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交购买房屋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票据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

  ③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交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的付款票据。

  ④父母无房产,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祖孙三代同户口本、房产证和房管局出具的学生父母无房证明。

  ⑤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先到学校咨询处初审,领取表格填写,然后有序登记。

  (温馨提示:自备结实档案袋一个,装相关证件资料,袋子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详细住址,父母联系电话以及档案袋内所装材料目录。报名时孩子不需要到现场。)

  (4)根据招生工作安排,请按规定上交材料。

  四、学校资料审查(8月13-15日):

  我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

  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五、主管部门审核:

  8月16—24日

  六、公示:

  8月25日—28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b1nISAH_E98HkIHEmHk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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