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七中学校2024年新生招生公告

导语 南阳市第七中学校2024年新生招生学区范围公布,具体招生对象、招生材料、招生流程见正文。

  南阳市第七中学校2024年新生招生公告

  学区范围

  1.东至三里河-滨河大道,北至卧龙路-车站南路-武侯路-唐沟区间道,经十二里河到姜沟北边界,西、南至原卧龙岗乡边界;

  2.武侯路至唐沟区间道以北,唐沟向北区间道以东,中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卧龙辖区居民。

  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4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2.2024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8日— 7月31日

  2、报名办法:所有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需由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日。

  2、提交地点:到原毕业小学提交材料,材料接收联系人为原毕业小学班主任。

  3、具体办法:家长将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学生本人中心城区小升初编号、学生姓名、户口地址、家庭实际住址、证件名称、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4、资料要求:

  1、户口本:要求户口本原件,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 单迁、空挂无效。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要求房产证原件,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2、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

  3、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和单位的保障性住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

  4、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5、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学校资料审查

  初中8月3日——13日。学校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中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核查非本学区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主管部门审核

  8月16日——24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班额控制等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生源均衡。

  公示名单

  8月25日——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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